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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 - 學務處 | 2026-01-30 | 點閱數: 138
近來新聞媒體上屢有臺灣獼猴於市區與人爭食,甚至搶食之報導。 為避免人為活動產生之食物源與民眾餵食等行為,吸引野生動物接近人類活動範圍,進而造成野生動物搶食之人獸衝突情事, 請勿餵食野生動物並與野生動物保持距離,及妥善處理垃圾,避免動物翻攪。
資料組長 - 輔導室 | 2026-01-28 | 點閱數: 199
說明: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旨揭簡章類別如下: (一)美術類藝術才能班: 1、國中設班學校:新市國中、麻豆國中、南新國中、永康國中、民德國中。 2、國小設班學校:鹽水區月津國小、北區立人國小、永康區永康國小、新市區新市國小、麻豆區麻豆國小、新營區新進國小。 (二)音樂類藝術才能班: 1、國中設班學校:南新國中、大成國中、崇明國中(國樂班)、後甲國中(管弦樂班、國樂班)、大橋國中、佳里國中、歸仁國中(國樂班)。 2、國小設班學校:新營區新民國小、中西區永福國小、東區崇學國小(國樂班)。 (三)舞蹈...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設備組 - 教務處 | 2026-01-27 | 點閱數: 121
說明: 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15 年 1 月 22 日高師大科教字第 1151000754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公文及旨揭計畫各 1 份。 三、請學校惠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
公告 註冊組 - 升學重要消息 | 2026-01-23 | 點閱數: 408
國立北門農工辦理 115 學年度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報名相關訊息如下,有意報考者請到教務處拿報名表,自行到北門農工教務處報名。 說明: 一、國立北門農工 115 學年度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共 8 科辦理,科別及招生名額如下:機械科 12 名、電機科 12 名、電子科 12 名、土木科 25 名、造園科 12 名、畜保科 15 名、電子商務科 12 名以及食品加工科 30 名。 二、各科簡章、報名表、學習反思及測驗試題說明如附件,完整簡章可至 https://shs.k12ea.gov.tw/site/special 下載。 三、報名相關事宜聯絡人:教務處課務組湯組長或行政助理戴小姐,電話 06-7260148...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6-01-23 | 點閱數: 274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建立親師生溝通預防機制 明定學校得透過巡堂、觀課、親師生溝通及行政晤談等方式,及早掌握教學與互動情形,發揮事前預防功能,避免問題惡化後才進入檢舉與調查程序。(第 1 條之 1 ) 二、健全檢舉案件受理與分流制度 (一)修正檢舉案件受理機制,改由校長邀集外聘之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校事會議之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共 4 人召開會議,認定是否受理,採無記名投票方式,校長不參與表決;並同時刪除匿名檢舉規定,以提升案件處理之嚴謹性與公正性。(第 9 條) (二)明確規範校事會議僅處理教師法所定不適任案件;如案件屬「公立高級中等以...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設備組 - 教務處 | 2026-01-23 | 點閱數: 165
一、即日起可至本校官網( https://www.nehs.hc.edu.tw/ )及科學班網站(( https://nehs346.wordpress.com/ )自行下載 115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簡章,不另發售。 二、本次甄選入學採個人線上報名,報名日期為 2 月 12 日(四)09:00 至 3 月 4 日(三)17:00 止,請於報名時間內至本校官網及科學班網站連結「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報名網」,填寫報名資料及線上繳費申請。
公告 設備組 - 教務處 | 2026-01-23 | 點閱數: 215
一、本校科學班 115 學年度甄選入學簡章(附件)於 115 年 1 月 15 日公告在科學班網頁,敬請協助宣傳並鼓勵學生報考。(網址 https://www.tnfsh.tn.edu.tw/index.aspx )(臺南一中網頁首頁>專案計劃>科學班>公告)。 二、科學班甄選入學說明會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 115 年 1 月 24 日(星期六)上午 09:00-12:00 。 (二)地點:本校科學教育大樓 B1F 視聽教室 2 。 (三)內容: 1、科學班辦學理念、課程規劃; 2、報名方式、流程與注意事項; 3、學長姊甄選和讀書經驗分享。 (四)參加方式: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6-01-22 | 點閱數: 117
大陸委員會為宣導旨揭精進措施新制及公務員赴陸港澳重要提醒事項,經洽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意見,製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6-01-22 | 點閱數: 225
一、按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 15 條所定公務員兼職限制規範,係整併 111 年 6 月 22 日修正公布前之原服務法第 14 條、第 14 條之 2 及第 14 條之 3 規定,同時將公務員於公餘時間得否從事執行職務以外之事務相關重要解釋予以明文規定,以及增訂應經權責機關(構)同意或備查規定。復為利各機關人事實務運作順遂,審酌服務法第 15 條規範立法原意及相關解釋脈絡,爰就該條規定兼職應先報權責機關(構)「同意」、「備查」之適用情形,以及得免經備查之例外情形,作成銓敘部 112 年 7 月 7 日令釋,並以同日部法一字第 11255919392 號函知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6-01-22 | 點閱數: 139
檢送原函、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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